为确保今年6月份国家验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顺利通过,遂宁市船山区供销社按照区委、区府的统一安排部署,主动作为,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,全面落实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任务。
根据验收标准,船山区联社指导各乡镇按照“五统一”(统一标识标牌、统一规范管理、统一价格指导、统一建设标准、统一规章制度)、“一规范”(规范服务)管理要求,督促各乡镇严格按照要求布局网点,每个乡镇设立1-2个回收站,每个行政村设立1个再生资源回收点,巩固提升原有网点,对新建站点一律按管理要求进行设置,确保规范有序经营。目前,全区已规范建立12个乡镇回收站、135个村级回收点,这些回收站点将对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起到积极作用。